罗礼清等1393名违法行为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驾驶证。”之规定和《湖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你们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饮酒后驾驶营运车上道路行驶的、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严重违法行为,逾期未接受调查、处理,且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我大队通过互联网平台、电话、短信、邮寄等方式告知满30日后仍未接受处理,现公告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依法享有的权利。公告期为七日,至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公安机关拟作出的上述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你们有权要求听证。如果要求听证,你们应当在被告知5日内向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出听证,逾期视为放弃听证。公告期届满后仍不到安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来接受违法处理的,我们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且将相关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特此公告。
附件: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人员明细
安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月16日
附件:
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人员明细
1、 对你实施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款规定,对你作出罚款200-2000元的处罚,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如违法查处时另有其他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 对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你作出罚款1000-2000元的处罚,并处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如违法查处时另有其他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 对你实施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对你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如违法查处时另有其他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4、 对你实施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你作出罚款1000-2000元的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如违法查处时另有其他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5、 对你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你作出刑事拘留的处罚,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如违法查处时另有其他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6、 对你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规定,对你作出罚款500-1000元的处罚(如违法查处时另有其他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来源:安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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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周萌
来源:湖南法治报